守国门 促发展

当好让党放心 让人民满意的国门卫士

余姚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4:28 文章来源:宁波海关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余姚海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及宁波海关的工作要求,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做好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站位,筑牢“思想基底”。推行政务公开,是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余姚海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红其拉甫海关全体关员重要回信精神相结合,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切实扛起政治责任。

  二是进一步推进完善余姚海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3年,余姚海关根据《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宁波海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渠道管理,加强联系电话、接收地址、电子邮箱等日常管理,确保电子邮箱至少每2个工作日登录一次。创新工作方法畅通沟通渠道,做到“事事回音”。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海关工作方式,把关企之间的单一互动,拓展为海关与政府、村(社区)、企业的多方联动。为此,我关与余姚市委组织部共同搭建党建联建平台,同本地41个乡镇、村(社区)、企业党组织签订互助协议,通过“一支部联一乡镇(街道)带一村社和若干企业”,把我们海关的帮扶举措进一步延伸到企业、村镇的“最后一米”。2023年,我关开展“关长接待日”活动12次,接听企业业务咨询电话1800余个,均作有效答复。打造“阳光现场”,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企业办事全过程,实现从“要我公开”到“我要公开”的观念转变和行动转变。按照量力而行、必要合理、实用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栏建设,在业务大厅显著位置放置机构概况、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办事信息、业务值班投诉电话等多个板块,企业关注的各类信息一目了然。

  2023年,余姚海关编制机构职能、办事信息、行政检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办事详解等10余项内容并对外公开,通过图表等形式直观展现各项政务办事流程,以公示促公开,便利企业、群众办事,方便社会监督。2023年,余姚海关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19件,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7件,无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未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0

0

0

0

0

0

0

4.申请人撤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2年年报中所提“阳光余你”品牌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情况,2023年余姚海关进一步深化品牌内涵,丰富品牌内容,拓展了关企互动形式、开展了“关长接待日”活动,并以此为抓手,打造“阳光现场”,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企业办事全过程。

  (二)目前存在问题。

  政务公开掌控力有待提高。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公众对政务部门的申请公开信息关注度也在不断提高。近年来,因政府部门应对失当导致的行政复议、诉讼事件屡见不鲜,甚至引起公众舆情事件。以余姚海关为例,我关历年来接到的依申请公开案例很少,相关关员普遍缺乏应对经验,尤其在面对新媒体时代微博、微信平台对海关政策误解及不良舆情处置时有时反应相对迟缓,不利于对海关政策的正确解释及公众情绪的合理引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关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余姚海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