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 勇
晶莹剔透的鲜食葡萄,从国内果园到走出国门,要经历一系列规范的出境检验检疫流程。海关总署对《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作出修改,修改的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掌握以下四大合规要点,有助于葡萄出口企业顺畅开展海外业务。
一、注册登记:取得出境法定资质
葡萄出口的第一步是依双边协议、议定书及输出国家或地区要求,完成出境水果果园和包装厂的海关注册登记。这是法定前置程序,没有这一步,后续出口流程便无从谈起。
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硬性条件包括:连片种植,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需配备技术人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等。
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硬性条件包括:厂区整洁卫生,原料场、成品库满足水果贮存要求;水果存放、加工、处理等功能区相对独立且与生活区有效隔离;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加工用水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需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原料水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水果自检等工作。
注册登记关键时间节点调整:新修改的《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后,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将从3年调整为5年,果园、包装厂需要延续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的,从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提出申请,调整为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由于葡萄采摘期相对集中,建议企业尽早启动资质申请,避免因审批周期耽误当季出口机遇。
二、对接:适配进口国准入规则
不同国家(地区)对进口水果的检疫要求与农残限量标准各不相同,这是决定葡萄能否顺利入境的核心合规要点。
企业需重点掌握以下几类规则要求:我国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含协定、议定书、备忘录等);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者要求;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以及贸易合同、信用证等订明的检验检疫要求。
企业需仔细解读出口目标市场的具体要求,从田间用药种类、停药期长短,到包装材料、储运温度、熏蒸处理等,每一个可能触碰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环节都需提前排查风险。
三、出境检验检疫:严格执行法定程序
获得资质并厘清标准后,便进入出境前的正式申报与现场检验检疫环节。
线上申报:货主或其代理人需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向出境水果包装厂所在地海关提交出境检验检疫申请,并按规定提供贸易合同、装箱单、厂检单、产地供货证明等全套单证资料。
现场检验检疫:海关核对货证是否相符,随机开箱检查是否带虫体、病症、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发现可疑疫情的,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相关样品和病虫体送实验室检疫鉴定。
四、高效通关:保障鲜品出境时效
葡萄的鲜食品质与通关效率息息相关。
电子底账与报关:经综合评定合格的,海关生成电子底账数据供企业用于报关,并按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等相关证单。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
此外,海关总署针对葡萄等鲜活易腐农食产品,实施差异化监管,开展全国海关支持农食产品出口三年专项行动,部分直属海关因地制宜,设有鲜活农产品属地查检“绿色通道”,最大限度压缩通关时间。
需要提醒企业注意的是,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出境葡萄,若超过规定的检疫有效期仍未出口的,应重新申请出境检验检疫,不得使用原合格单证通关。
(作者单位:宁波海关)
2026年9月7日 《中国国门时报》(慈溪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