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名称:义乌市猷臻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2MAEW82UW3Y
法定代表人:陈远军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陶界岭小区63幢2号303室
2026年3月16日,义乌市猷臻进出口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水杯等货物(报关单号:292020260000104545)。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LOUISVUITTON包625个、
包8个、飞人乔丹图形运动鞋468双、adidas短袖130件、耐克勾图形短袖30件、PUMA及图形短袖180件、CAROLINAHERRERA香水1440瓶、CHANEL香水864瓶、CREED香水2880瓶、DIOR香水1728瓶、GUCCI香水2880瓶、PACORABANNE香水1440瓶、VICTORIA'SSECRET香水1440瓶,以上货物共价值人民币143799.96元。经联系,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爱马仕国际、耐克创新有限合伙公司、阿迪达斯有限公司、彪马欧洲公司、卡罗来纳赫雷拉有限公司、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FontaineLimited、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法国)、古乔古希股份公司、法国蓓格简化股份有限公司、维多利亚的秘密商店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LOUISVUITTON”、“
”、“飞人乔丹图形”、“adidas”、“耐克勾图形”、“PUMA及图形”、“CAROLINAHERRERA”、“CHANEL”、“CREED”、“DIOR”、“GUCCI”、“PACORABANNE”、“VICTORIA'SSECRET”(海关备案号:T2021-111268、T2025-206698、T2023-146429、T2024-161973、T2019-72254、T2021-108128、T2020-102507、T2023-153996、T2022-122868、T2021-113368、T2019-84642、T2024-172374、T2025-185768)权利类型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我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包、运动鞋、短袖、香水上使用的“LOUISVUITTON”、“
”、“飞人乔丹图形”、“adidas”、“耐克勾图形”、“PUMA及图形”、“CAROLINAHERRERA”、“CHANEL”、“CREED”、“DIOR”、“GUCCI”、“PACORABANNE”、“VICTORIA'SSECRET”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商标相同,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权货物的行为。
案件办理过程中,当事人配合海关查处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且认错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另查,当事人曾因出口侵权货物被海关行政处罚(杭金关知字﹝2026﹞0027号),在处罚后一年内又实施侵权行为,又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综上,当事人同时具有从轻、从重处罚情节,可以按照一般阶次处罚。
以上事实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海关查验记录、权利人权利证明、扣留凭单、当事人陈述、认错认罚声明、工商资料等材料为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三)》(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98号发布)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三条第二项裁量,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LOUISVUITTON包625个、
包8个、飞人乔丹图形运动鞋468双、adidas短袖130件、耐克勾图形短袖30件、PUMA及图形短袖180件、CAROLINAHERRERA香水1440瓶、CHANEL香水864瓶、CREED香水2880瓶、DIOR香水1728瓶、GUCCI香水2880瓶、PACORABANNE香水1440瓶、VICTORIA'SSECRET香水1440瓶),并处罚款人民币21570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处罚决定。
当事人不服本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可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宁波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可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海关可以将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或者以当事人提供的担保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