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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30 17:00 文章来源:宁波海关 【字体: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2026310《宁波海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公布

  考生可凭姓名、身份证号、预留手机号码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本人成绩:

  https://server.nbedi.cn/ScorePublish/#/?planCode=2026SYBZGZRYMS

  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要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如下:

序号

岗位

姓名

准考证号

进入面试最低分数

1

毒理学安全性评价

江可阳

01020102905

63.4

2

郑家杨

01020102906

3

任微

01020102908

4

轻工产品检测

郑宇芹

01020102720

74.3

5

姜宁

01020102721

6

欧馨雅

01020102810

同一岗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序。

  三、面试人员确认

  请于202658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宁波海关技术中心邮箱:yxx@nbyjg.com

  (二)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265824时前发送扫描件至宁波海关技术中心邮箱。

  报送材料

  请考生于20265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到yxx@nbyjg.com接受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发送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 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2. 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

  3.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属于2026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属于202611日至202612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中外文课程成绩单)。

  4.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材料扫描件。

  特别注意: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毒理学安全评价+王某某+身份证”),统一放入“招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现场资格复审

  请按上述报送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至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65159:00-16:00

  (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宁波市鄞州区惠康路8号)6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人员务必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消息,如通讯方式提供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相关招聘单位。

  (二)面试前,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宁波海关门户网站,以免遗漏相关信息。

  (三)联系方式: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孙老师 0574-89095086、杨老师0574-89095313

  附件1:XXX确认参加宁波海关XX岗位面试.docx

  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宁波海关

  202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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