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宁波海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法治海关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不断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重要部署。深入开展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专项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学习,开展提升政治机关意识大讨论,推动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作为年度法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一体推进、深学笃行,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八进”活动。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读本,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集中学习活动,积极通过各类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海关总署部署要求,实施行政许可清单管理,修改并公开宁波海关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积极参与浙江省、宁波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大力推广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海关行政许可办理“零接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推进通关便利化,助力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
(四)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法、信访工作条例、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普法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提炼推广普法经验做法。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举办“8·8”海关法治宣传日普法主题交流活动,扎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宁波海关报送的1部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获总署向司法部推荐,宁波海关国门生物安全展示馆被评为宁波市“双普”教育基地。
(五)推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大力开展“枫桥经验”示范点创建活动,在行政争议易发的业务领域、业务一线评选首批“枫桥经验”示范点5家,“枫桥经验”示范点培育单位9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抓住关键节点,进一步深化落实“三项制度”。认真做好海关执法证配发工作。
(六)加强法治保障服务。坚守国门安全防线,深入开展“国门绿盾”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国门利剑2022”等专项行动;做好参与海关总署重大立法相关工作,积极服务关区重大业务改革并开展专题法治调研论证。做好海关法治工作协作区工作,发挥协作区组长单位的协调带头作用,共同推进海关法治建设。协助总署办理国际海关行政互助协查,依法办理关区对外案件协查。
二、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宁波海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总署“铸忠诚、担使命、守国门、促发展、齐奋斗”的工作要求,围绕署领导提出的“12个必”,努力践行“三应”要求,进一步深化海关法治建设。一是坚决落实海关总署对海关立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总署重大立法活动及法治审查、论证和调研等工作任务。二是对照权责清单,开展业务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保障业务改革的合法性、实效性;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海关法治协作区相关工作。三是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抓好重点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落地”;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量推动关区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