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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6:41 文章来源:宁波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梳理2022年度宁波海关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宁波海关办公室综合科,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89号,邮编:315012;电话:0574-89092016;电子邮箱:nbhg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深化主动公开宁波关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条,其中,履职依据信息71条、统计信息77条、“双公示”信息1129条、政府采购信息185条、人事信息37条、财政信息55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35条、其他信息33条。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各隶属海关办事大厅及业务现场公开海关办事指南,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网站设立“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国门生物安全”等专栏,集中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和成效。

  (二)强化平台建设。“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持续拓展公开渠道。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强化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加强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开展定期巡查和专项检查,切实提升网站运行水平。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阿拉甬关”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320条,订阅用户数突破2万人,“宁波海关发布”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53条。三是加强隶属海关现场信息公开。优化办事大厅触摸屏及政务公开展示栏,提高公开内容维护效率。

  (三)加强解读回应。加强政策解读,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3篇,举办“在线访谈”3。各隶属海关通过制作宣传册、入企宣传、组织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就海关重要政策进行宣贯,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积极回应关切,“12360”海关热线接听电话28145个,接通率99.25%。按时回应信访咨询,办理“关长信箱”261件、“信访留言”37件、“业务咨询”272件。

  (四)规范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制度,完善敏感争议事项依申请公开处置程序宁波关区收到依申请公开70件,其中本级机关收到25件,各隶属海关收到45件;“自然人”申请60件、“商业企业”申请10件。在答复类型中,“予以公开”“部分公开”占比43.3%,“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占比32.8%

  (五)夯实制度保障。继续将政务公开考核纳入关区考核体系,抓好督促整改,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加强信息管理,订关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工作人员梯队建设加强工作监督,北仑海关探索建立专岗联动”“定期回访”“问题清零”“投诉处置”“跟踪问效”5大机制;杭州湾新区海关通过海关特约监督员会议主动征集意见建议。

  (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动12个隶属海关完成《海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标任务。门户网站设立隶属海关政务公开栏目。创建一批政务公开服务品牌,其中北仑海关“旭政务”和宁波保税区海关“触见甬保”作为宁波关区优秀案例和服务品牌向海关总署推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62

行政强制

5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

10

0

0

0

0

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1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4

0

0

0

0

2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2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1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5

0

0

0

0

0

5

4.申请人撤销申请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59

10

0

0

0

0

6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0

3

6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需进一步加强对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2年,宁波海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检查指导。综合运用实地检查、远程抽查、审阅材料、收集外部信息等多种方式强化对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不定期在关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统一、规范。二是开展试点推进。将17家隶属海关分为三批,梯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截至年底,两批12家试点单位全部完成各自实施方案和标准目录制定,创建“翼路阳光”“‘邮’我通”“旭政务”触见甬保等政务公开服务品牌

  (二)目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关区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宁波海关关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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