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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15:40 文章来源:宁波海关 【字体: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梳理2022年度宁波海关(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疑问或任何意见、建议,请联系宁波海关办公室综合科,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马园路89号,邮编:315012;电话:0574-89092016;电子邮箱:nbhgzwgk@customs.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重点领域公开一是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宁波海关共发布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2条,其中履职依据信息71条、统计信息77条、“双公示”信息1129条、政府采购信息185条、人事信息37条、财政信息55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435条、其他信息33条。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办事指南62项,涉及货物通关、加贸保税、动植物检疫、资质管理、行政审批等11个业务门类,载明全部办事条件和规范格式文本开设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国门生物安全等专栏,集中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和成效。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建立敏感争议事项依申请公开处置程序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宁波海关本级机关收到依申请公开25件,较2021增加2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6件、“商业企业”申请9件。在答复类型中,“予以公开”“部分公开”占比24%,“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占比24%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4件、行政诉讼1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清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等。加强政策解读,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3举办“在线访谈”3次,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内容,权威解读海关最新政策,在线解答广大网友提问;其中承办主题为“彰显海关‘硬核’力量 全力保障口岸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顺畅”的海关总署“在线访谈”,实时访问量40余万人次、实时答复网友问题46个。

  (四)优化平台建设。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强化门户网站运维管理加强网站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协作联动,借助第三方技术力量,开展网站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优化网站相关栏目和内容,切实提网站运行水平,强化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强化微信公众号“阿拉甬关”政务微博“宁波海关发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效能年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320条,订阅用户数突破2人,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53条。

  (五)强化监督保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5同比增加47.1%;按时回应信访咨询,办理“关长信箱”261件、“信访留言”37件、“业务咨询”272件;发挥“12360”海关热线作用,全年共接听电话28145个,接通率99.25%加强人员培训,完善工作人员梯队建设,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内部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9

0

0

0

0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3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2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1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咨询事项,指引咨询渠道

5

0

0

0

0

0

5

4.申请人撤销申请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6

9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3

4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1年年报中所提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需进一步加强对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2022年,宁波海关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检查指导。综合运用实地检查、远程抽查、审阅材料、收集外部信息等多种方式强化对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不定期在关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确保统一、规范。二是开展试点推进。17家隶属海关分为批,梯度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截至年底,两批12家试点单位全部完成各自实施方案和标准目录制定,创建“翼路阳光”“‘邮’我通”“旭政务”触见甬保等政务公开服务品牌

  (二)目前存在问题。需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效,提高社会群众获取信息的便利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关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宁波海关(本级机关)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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