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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 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全面运行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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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3100/2019-00005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16日
【标  题】 宁波海关 宁波市商务局关于全面运行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手续,提升效能,优化服务,更好地促进宁波市加工贸易发展,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宁波海关和宁波市商务局研究决定,于2019年7月25日起在宁波地区全面推广应用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现就相关事宜联合公告如下:

  一、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www.singlewindow.cn)办理金关二期加工贸易手(账)册的设立、变更、核销、结转、外发等手续,相关随附单证通过系统上传。企业应确保申报的电子数据与随附单证真实有效。

  二、全面停止H2010加工贸易管理系统的手(账)册设立、延期(因余料结转、内销征税等特殊情况延期的除外),原有H2010手(账)册可正常执行完毕;H2010不作价设备手册停止设备进口报关。

  三、宁波市加工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停止系统更新,不再受理手册设立申请,原有手册的变更、核销、内销等后续作业仍通过平台办理。

  四、因电子账册企业需同步对企业信息化系统进行改造,对暂时难以完成信息化系统改造的电子账册企业,可对切换时间视情予以延期,最迟不超过2019年11月30日。

  五、在系统切换期间,因原有H2010手(账)册提前核销,造成剩余料件金额超过相关管理规定的,海关可以免于收取担保。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