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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关于做好宁波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的公告(已失效)

【字体:
【索 引 号】 3100/2019-00003 【发文字号】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1日
【标  题】 宁波海关关于做好宁波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的公告(已失效)

  为进一步优化宁波口岸营商环境,根据宁波市口岸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宁波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的通知》,为不影响各单位正常工作,请各报关、检疫处理单位按要求做好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企业严格按照进出口环境收费公示模板(二)要求,完善目录清单并规范填写,并在企业收费现场的显著位置和网站予以公示,清单以外一律不得收费。

  二、各企业要对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收费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宁波市口岸办,保证信息的同步更新。

  三、报送具体要求:请各报关企业将填写完整的目录清单于4月17日前完成网站和收费现场公示,并报送公示情况(纸质目录清单盖章扫描件、公示网站链接和目录清单电子版、目录清单公示现场张贴效果图发邮箱ysjb29@sina.com)。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宁波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的通知.pdf

2.进出口环节收费公示(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