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3100/2019-00003 | 【发文字号】 |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9年04月11日 | |
| 【标 题】 | 宁波海关关于做好宁波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的公告(已失效) | ||
为进一步优化宁波口岸营商环境,根据宁波市口岸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宁波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的通知》,为不影响各单位正常工作,请各报关、检疫处理单位按要求做好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企业严格按照进出口环境收费公示模板(二)要求,完善目录清单并规范填写,并在企业收费现场的显著位置和网站予以公示,清单以外一律不得收费。
二、各企业要对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管理,收费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宁波市口岸办,保证信息的同步更新。
三、报送具体要求:请各报关企业将填写完整的目录清单于4月17日前完成网站和收费现场公示,并报送公示情况(纸质目录清单盖章扫描件、公示网站链接和目录清单电子版、目录清单公示现场张贴效果图发邮箱ysjb29@sina.com)。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做好宁波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