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罚没财物公开拍卖
发布时间:2015-01-13
事项名称 |
海关罚没财物公开拍卖 |
事项概述 |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海关罚没财物的公开拍卖 |
设定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
申请(办理)条件 |
参与海关罚没财物拍卖的企业或个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关于“拍卖人”的资格条件。罚没财物在流通、使用过程中有特别规定或者应当纳入专营专卖的,参与拍卖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
办理材料 |
海关罚没财物的公开拍卖均由海关委托拍卖企业实施,拍卖会前,拍卖企业会按规定在相关媒体发布《拍卖公告》,告知拟拍卖的标的、拍卖时间、地点、报名方式及需提供的材料等事项,海关门户网站也会同步发布拍卖会信息,有意向参与海关罚没财物拍卖的企业或个人可通过拍卖企业了解有关情况、办理报名手续、看货和参加拍卖会。 |
办理流程 |
海关向拍卖企业出具委托手续→拍卖企业发布拍卖公告→竞买人向拍卖企业缴纳拍卖保证金和报名→拍卖企业组织竞买人看货→竞买人参与拍卖会竞拍→竞买成功→买受人向拍卖企业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买受人凭海关出库清单至海关指定的仓库提货(如竞买不成功,拍卖企业向竞买人退还拍卖保证金)。
具体办理流程因每场拍卖会承接的拍卖企业不同可能存在一定差异,请以拍卖企业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
办理地点(部门) |
具体办理地点因每场拍卖会承接的拍卖企业不同可能存在一定差异,请以拍卖企业发布的《拍卖公告》为准。 |
办理时间 |
根据实际情况以拍卖企业的信息为准。 |
联系电话 |
拍卖企业联系电话以《拍卖公告》为准,海关联系电话:89091388 |
相关表格 |
请向拍卖企业索取 |
其他说明 |
本指南的内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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